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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区散步时遭“飞来横祸”妖精阿瓦隆传奇 物业被判赔偿13万

网络整理 2018-12-29 本地信息
(原标题:娭毑小区散步时遭“飞来横祸”物业被判赔偿13万)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邓娭毑在2018年5月6日上午的遭遇,那就是飞来横祸。她早起在小区散步,一块外墙瓷砖突然脱落,刚好砸中了邓娭毑的头。

因为事发地在小区主大门门楼,邓娭毑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近日,经宁乡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需赔偿原告业主邓娭毑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娭毑散步被瓷砖砸骨折

邓娭毑今年65岁,因2018年2月她与丈夫原居住地的房屋拆迁,两人一同搬进了位于宁乡某小区的女儿和女婿家一同生活,同时方便邓娭毑帮女儿照看孩子。

2018年5月6日上午,邓娭毑如往常一样在小区大门口散步,不料小区主大门门楼墙壁上突然坠楼瓷砖,刚好砸中了邓娭毑的头部。随后,邓娭毑被送往医院治疗。

邓娭毑受伤后在宁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15,经诊断为急性重型开放性颅脑受伤,右额颞顶骨粉碎凹陷性骨折等。2018年9月7日,邓娭毑伤情经长沙市楚沩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后期还需医疗费用4万元。

据悉,邓娭毑所居住的房子是女婿聂先生以其父亲名义购买了的,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房屋建筑主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分、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因与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邓娭毑遂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5.5万余元。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在维护小区的过程中,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包括外墙砖在内的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尽到注意、提醒等合理义务。"邓娭毑一方认为,原告因小区主大门门楼上墙壁坠落的瓷砖砸中头部受伤,是因为被告没有尽到其管理责任和及时修缮而导致的,并且在瓷砖松动后没有在公共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物业公司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以确保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进行。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13万

面对邓娭毑的起诉,物业公司坚称自己已经尽到了物业合同所约定的维护管理等相关业务,而且物业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已经尽到服务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原告受伤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于意外情况。"

宁乡法院审理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对小区物业共用部分维护、修缮、服务、管理的义务。小区门楼属于物业共用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排除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因其怠于履行,以致发生本次事故,故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辩称原告受伤系不可抗力造成,其不应承担责任的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随着小区住宅楼的老化,类似事件可能会不断发生,对公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Tags:物业   赔偿   散步   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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