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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网络整理 2019-05-29 最新信息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华佗像


根据“字”的造形,古代的“疫”、“医”、“疾”都与军事有关,“殳”和“矢”都是古代的一种兵器。“役”字也象人负殳出征,古时作战称之为“役”,即是兵役。《诗.小稚·采薇》序云:“遣戌役以守卫中国”。被“遣戌役”的士卒因条件艰苦,住无定所,加之长期征战,容易发病得“疾”。

《毛公鼎考释》中说:“古之医字,……即疾之本字。象人亦(腋)下着矢形。古多战事,人着矢,则疾矣。”可见,疾原义本为箭矢之伤(当兼及刀枪诸伤)。到春秋战国以降,凡外感风寒或内心忧郁等引起的身体不适也称为疾。且疾、病之名逐渐不分,人们往往统而称之。

汉朝是我国历史有影响的王朝,当时开疆拓土,锋利的铁兵器大量使用,战争空间和规模扩大,参战人员增多,军队中的伤员时有出现,处理和救治问题日渐突出,医疗保障成为军队后勤保障中的重要内容。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云梦睡虎地秦简


一、汉朝军队的医疗机构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奉常属官有太医令丞,少府属官也有太医令巫。《后汉书.百官志》亦载:

“少府属官有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掌诸医、药压、方压各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方”

这里的太医令丞是皇帝或皇室的御医。至于当时的嫡系军,据《汉宫》记载,在光禄勋下,设有“宫医卫士81人”实属宫城戍卫京城卫士的医疗机构。至于地方军、野战军中也有相应的医疗机构和吏员,据《汉书·灌夫传》记载:

“(灌)夫身中大创十余,适有万金良药,故得无死。”

《后汉书·方术列传·华佗传》记载:

“军吏李成苦咳,昼夜不寐。佗以为肠痈,与散两钱服之,即吐二升脓血,于此渐愈。”

还记载曹操欲以华佗为侍医孙策以道士于吉在军中医护将士;吕蒙图取关羽,称疾还建业,以虞翻兼知医术,请以自随;关羽有医者为他刮骨疗毒。说明当时野战军和地方军队中都置有医药。边防军及边郡移民中亦存在医疗机构。据《汉书·晃错传》记载,文帝时,晃错曾建议招募人民移置边塞时曰:

“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也,为置医巫,以救疾病”

说明当时已经能在边地设置医药救疾病了。在居延烽燧中发现有不少与军医有关的遗物,如《居延汉简》中有:

“府医来到饮药一剂置,临木候长官医张卿,卿前许为问事,至今未蒙教,官遣医诊治......今言府请令就医......为故第卅六燧长司马章所伤,医宋昌治饮药”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封诊式


这里要说明的是《居延汉简》虽然字迹脱落较多,但仍可以分析出其内容为患病戍卒,数日不见好转,都尉府前来诊疗并给患者服药一剂,为燧长司马章治伤的医生叫宋昌。这都证明边防中有医疗机构存在。

汉朝军中的医疗机构中设有军医、医吏、医卒等编制。这在居延新、旧汉简中多有反映。例如上述张卿、宋昌应该就是编内军医;简牍中记载的军医、医吏和医卒,说明军队医疗机构中不仅有专业看病的军医,还有从事医疗管理的医吏和制药、配药、护理、助诊等干杂物的医卒

再就是医疗机构中的吏员任务明确。主要表现:一是负责看病治病。如上述关羽有医者为他刮骨疗毒、“官遣医诊治”和“请令就医”等。都说明了医疗机构中的军医看病治病是他们的第一要务;二是负责记录病历、籍薄等。军医给伤病员看完病后,还要将病情诊疗情况记录在案汇集成薄册,保存管理。现己经出土的各种医药简、册、薄就是很好的实物明证。这些都说明,当时军队的医疗是有一定组织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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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汉简


二、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

为了促进军队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汉代在军内建立了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巡诊接诊制度。

军医要经常下基层部队巡诊,或被上级军官指派到下面去为病卒看病。同时,又有很多病卒去找军医看病,军医有接诊任务。这些都说明,军医巡诊接诊是一项基本的医疗制度。

(2)病情报告制度。

军医巡诊接诊以后,要将病卒病情记录下来。如《居延汉简》:“第卅一燧卒尚武,四月八日病头痛寒炅,饮药五齐,未愈”。不仅记录了得病士卒的单位和名字,还记录了所得病的时间、病名、病因、饮药剂量和治疗效果。非常详细,至少可以说是诊断书和病历早期的雏形。记录的目的是要归档保存,现在之所以能有这些简被发现,与此有密切关系。记录完了以后,还要整理汇集成册逐级上报,这在《居延汉简》中反映的很清楚。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古代医疗器械系列(1)


(3)病休请假制度

《居延新简》记录了士卒因有病休假影响了工作,简:“饮未能视事敢言之”,陈述了因病不能饮食,所以“不能视事”需请假;简:“三月丁亥朔辛卯城北守候长匡敢言之谨写移燧,病书如牒敢言之,今一言府请令就医”,明确有“病书如牒”,即现在所说的病假条,并说明请假是为了“就医”。前述简中讲“病好能“视事”了,得赶快上报销假,不然超过一定时限,就会被免。可见当时军内吏士有病休养要请假,病好了要销假开始工作

(4)病人隔离制度

云梦秦简中的《封诊式》,有一条是乡村如何对疫病患者采取措施的资料。这条竹简讲述了里典甲向上级报告,发现本里人丙好像是患病(即麻风病),于是经调查和医生检查,丙的确犯了麻风病。患病病的人被送到病迁所隔离,再进行医治。说明在秦代,对传染病就有一套报告、鉴定、隔离的完整制度,汉承秦制,桓帝延熹五年(162年),皇甫规因发其骑共讨陇右,军中大疫,皇甫规便将传染病患者安置在临时搭建的庵庐中,使之与健康的士兵隔离开来,以免扩大传染范围,并亲自巡检,给予医药。这种将传染病人隔离起来进行治疗的制度至今仍在沿用。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古代医疗器械系列(2)


三、汉朝军队的抚恤制度

为安抚军中伤病死亡的将士,汉朝曾采取过一些抚恤措施。据《汉书·高帝纪》记载,楚汉战争结束后,刘邦“追尊兄伯号曰武哀侯。下令曰:楚地已定,义帝亡后,欲存恤楚众,以定其主。”说明西汉初即己实行了这一制度。

《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传》:

“(建武)二十五年(49年),征还。光武欲以为少府,会飒被疾,不能拜起,敕以桂阳太守归家,须后诏书。居二岁,载病诣阙,自陈困笃,乃收印绥,赐钱十万,后卒于家。”

说明东汉时这一制度继续得到实行。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古代医疗器械系列(3)


《三国志·司马朗传》记载:

“建安二十二年,与夏侯惇、臧霸等征吴。到居巢,军士大疫,朗躬巡视,致医药。遇疾卒,时年四十七。……明帝即位,封朗子遗昌武亭侯,邑百户。”

司马朗在军中巡视、救治被感染疫病的士卒,被感染上疫病致死,之后,明帝给予了抚恤,封其儿子为“武亭侯,邑百户”。又《三国志.武帝纪》记载:

“(建安)十四年(209年)……(曹操)令口:“自顷己来,军数征行,或遇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而仁者岂乐之哉?不得已也。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以称吾意。”

曹操下令县官、长吏给予“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以抚恤。《居延汉简》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如:

“各持下吏为羌人所杀者,葬钱三万,其印绂吏五万,又上子一名尚书卒长奴牌二千,伤者各半之,皆以郡见钱给长吏临致以安百姓也,早取以见钱。”

汉朝军队的医疗制度与抚恤制度

古代医疗器械系列(4)


此简为西汉边郡吏民为羌人所杀或所伤之优抚诏书,诏书中的优抚甚厚。边郡地区对患病死亡土卒的抚恤。《居延汉简》:“死卒钱二百卅”。这支简指出死亡和病死的士卒实际上只有二百多钱的抚恤费,加上衣服,可能按当时边境衣服价格计算,也就是一两千钱。与上述诏书所说抚恤金的数目明显偏低,一方面乃地方克扣所致;另一方面,病亡士卒动辄成千上万,抚恤金太高,当时也拿不出来。

综上所述,汉朝对军队士卒健康是重视的。为了保障军队士卒的身体健康,当时军队中设置了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对各种疾病给军队造成损害的认识比较深刻,因而对军队医疗从治疗方法、相应制度和抚恤制度方而都给予相当水平的保障。

参考文献:《汉书》、《后汉书》、《太平御览》、《居延汉简研究》等。

本文作者:文天下任俊(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9603444752069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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